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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福建师范大学开考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本)的批复

2009-01-15 11:26: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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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

  你校《福建师范大学关于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更改或停办的请示》(闽师继教[2008]2号)文件收悉,鉴于你校原主考的计算机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已于2008年上半年停考,经研究同意你校自2009年1月起将原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调整为计算机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就开考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你校新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2)属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执行全国考委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全国统考课程使用全国考委指定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并参加全国考委指定时间的统一考试。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一、四、七和十月份,你校主考的该专业首考时间拟定于2009年1月,首考课程见下表:

1月10日(星期六)
上午

1月10日(星期六)
下午

1月11日(星期日)
上午

1月11日(星期日)
下午

0015 英语(二)
2331 数据结构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747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735 数据库系统原理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4737 C++程序设计
2333 软件工程

  4、已通过原计划6763素质教育概论(3学分)和6764新课程背景下的教育策略(4学分)课程考试的考生可顶替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中学分相同或更低的课程。

  5、作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你校应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自学考试有关方针、政策与规定,积极主动开展该专业生源的组织与发动工作,认真开展社会助学辅导活动,精心组织与实施实践性环节考核,积极参与毕业生审核等具体工作。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何时停考由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

  专此批复,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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