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06年1月自考开考科目及时间安排
2006年1月我省第47次自学考试日程及科目已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2006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星期六(1月7日) | 星期日(1月8日) | |||
上午(8:30—11:00) | 下午(2:00—4:30) | 上午(8:30—11:00) | 下午(2:00—4:30) | |
公共课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英语(一) 英语(二) |
邓小平理论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高等数学(工专) |
毛泽东思想概论 大学语文(专) 大学语文(本)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财经类) |
经济类 | 财务管理 |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 企业会计学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法学类 | 民法学 | 中国法制史 | 民事诉讼法 | |
汉语言文学类 | 古代汉语 | |||
计算机类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 数据库及其应用 |
说明:按全国考办要求,我省2006年1月开考课程为各专业公共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考生可根据所报考专业选择各自应考的公共课或专业基础课。
报名时间:2005年12月1日至12月7日,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各地洲,市,县,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
报考条件:
(一)1月份加考只接受老考生报名,不接受新考生报名;
(二)报名按省物价局云价费2000(138)号文每科收费人民币25元;
(三)应考者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考试:
(一)考场设置:原则上只在各地洲,市所在地设置考场。
(二)考生应考时,须带上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背考场纪律者,按2004教育部第18号令及我省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将处理通报至考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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