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3年下半年郑州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相关问题通知
2023年下半年郑州大学自考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即将开始,凡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可按如下要求申请学士学位:
一、申请对象
本次学士学位申请对象是: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日期为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依据《郑州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校政〔2014〕9号)
1、通过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学位外语有效期4年,2019—2023年学位外语合格成绩有效);
2、考试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课程占全部课程的30%以上(以《毕业生登记表》为准);
3、学位论文符合要求。
①自行在中国知网个人查重服务官方网站进行查重检测(“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不得高于25%);
②提交的学位论文须通过学校学科专家组的评审。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三、网上申请时间及网址
申请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10:00— 2023年11月12日下午17:00
申请人必须认真仔细核对所填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本次只要求申请人正确填写民族、政治面貌和联系电话等三项内容,其他内容均由系统自动生成)。若因本人疏忽导致信息采集错误而不能顺利申请学位的,责任自负。
四、查询审核结果时间(同时上传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提交资料、交费)
考试成绩审核通过的,须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11月16日上午08:00—2023年 11月17日下午17:00)上传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提交资料(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交纳费用(学位评审费和照片信息采集处理费)。
五、其它
1、凡本次已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请务必按时申请,逾期不再补办。
2、本次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须保持手机畅通(自申请之日起至少一年内能联系到申请者本人。否则,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3、经教育部抽查学位论文,若学位论文不合格,学校学位委员会有权撤销其学士学位。
郑大自考办电话:0371-6776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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