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河北自考交通运营管理等专科专业代码和名称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结合河北省开考专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起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交通运营管理等9个专科专业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4年开始河北省自学考试现开考的交通运营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传播与策划、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法律事务、行政管理等9个专科专业全部使用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内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
二、交通运营管理等9个专业的调整对照关系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调整对照表》(见附件)。
从2024年开始,上述专业的报名报考、毕业审核、毕业证书的颁发和注册等工作均使用《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调整对照表》中2021年清单内专业的代码和名称,停止使用现开考专业的代码和名称。
三、上述专科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另行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本次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调整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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