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医科大学药学本科自考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学位办相关文件精神,参加药学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理论课程考试和实践课程考核达到合格,申请毕业后,参加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以申请学位。
我校申请学位时间分别为6月底和12月底,共两次,请具备申请学位条件的考生务必于每年的5月15日前或11月15日前主动联系学校,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毕业证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 学位英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单;
4. 学士学位申请表(贴照片);
5. 1张蓝底小2寸照片(同时提交同版电子照片)。
其中,学士学位申请表要提前联系我校才能获取空白表格。
联系人:郭炜 电话:0311-86266040
编辑推荐
相关资讯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