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2023年10月珠海市自考温馨提示
广东省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日至29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珠海市招生办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点击【打印准考证】按钮下载PDF文件并打印。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考点、考场和座位信息。准考证请使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二、准备好考试用具
请考生自行准备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可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三、主动配合考点检查。
(一)“双证”查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与准考证上所载证件信息相符的对应证件)参加考试。
(二)违禁物品检查。考生要主动配合考点工作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违禁物品清单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物品种类清单》(附表)。
四、诚信考试,不违规作弊
(一)考生要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二)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三)严禁将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五、其它事项
(一)考生因故未能参加本次考试的,不纳入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可按规定正常报考下一次自学考试。
(二)请考生自觉维护考点的校园环境卫生。
(三)各考点均不提供考生停车位,请广大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出行。到达考点后,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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