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1年10月东莞市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1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东莞市将有29473名考生参加考试,共设16个考点(详见附件1)。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试证件“两证一码一卡一表”
1.考生凭当期报考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粤康码”绿码(申请时间为考试当天或考试前一天)、行程卡、健康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3)入场参加考试。考生每场考试须提交一份健康信息申报表,证件及资料不齐者不能进场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和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避免进入考点时因测量体温、证件核查等环节延误入场时间,合理安排出行时间,确保按时入场。
二、按要求提前准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14天,有离开东莞或从外地来莞、有发热干咳等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及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在参加考试时向相关考点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
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后,从首页【考生入口】进入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建议广大考生尽早打印,妥善保管,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对于个别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打印,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室,联系电话:0769—23126082。
四、考试用笔
考生在考试时,须使用2B铅笔和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请各位考生按要求携带符合规定的考试用笔赴考。
五、计算器使用要求
1、以下17门课程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1 | 00020 | 高等数学(一) |
2 | 00022 | 高等数学(工专) |
3 | 00023 | 高等数学(工本) |
4 | 01864 | 高等代数(一) |
5 | 02002 | 数学分析(二) |
6 | 02005 | 常微分方程 |
7 | 02011 | 复变函数论 |
8 | 02014 | 微分几何 |
9 | 02120 | 数据库及其应用 |
10 | 02198 | 线性代数 |
11 | 0231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2 | 02318 | 计算机组成原理 |
13 | 03361 | 企业物流 |
14 | 03365 | 物流运输管理 |
15 | 07006 | 供应链与企业物流管理 |
16 | 07724 | 物流系统工程 |
17 | 11400 | 数学分析续论 |
2、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六、诚信考试
请考生认真学习《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诚信应考。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考场规则,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否则按违规处理。考试进行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座位、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作答;严禁带走试卷和草稿纸。
2.自觉遵守广东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防疫要求(详见附件3),接受监考员按要求进行金属探测与身份认证。严禁携带任何违禁物品(如手机、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带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
3.请考生留意考试期间天气预报,做好相关防护工作,确保人身安全。为确保考场的安全和考试顺利进行,考生车辆不得进入考点。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
- 热门课程
- 报名咨询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