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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办理2021年上半年福建自考省际转考手续通告

2021-02-01 09:37:47   文章来源: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字体:   打印
双十一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闽考院自〔2015〕31号)规定,为更好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对上半年福建省省际转考现场确认工作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2021年上半年福建自考省际转出确认时间为:2月23日——3月5日,2021年上半年福建自考省际转入确认时间为: 3月15日——3月25日(不含双休日)。

2、省际转考现场确认工作方式调整为电话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打电话咨询并对省际转考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其中面向社会专业考生致电设区市自考办,试点体制开考专业考生致电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附件:各设区市省际转考联系电话

设区市联系电话
福州市0591-83332876
厦门市0592-5703103
莆田市0594-2633833
三明市0598-8222738
泉州市0595-22784794
漳州市0596-2046223
南平市0599-8827529
龙岩市0597-2319003
宁德市0593-2915691
省考试院自考处0591-8621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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