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行政法学自考试题:案例分析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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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赵某依照A市B区税务局的要求,缴纳了税款10万元。2020年5月,赵某发现多缴了税款2万元,向B区税务局提交书面退税申请。B区税务局向赵某送达了不予退税的决定。赵某不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
(1)赵某应向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说明理由。
(2)如果复议机关维持B区税务局的决定,赵某不服,拟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请说明理由。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1)赵某应向A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海关、税务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2)应以B区税务局和A市税务局为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