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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2024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4-11-13 08:52:04   文章来源: 黄山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
双十一返场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办理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毕业条件且在我市参加自考的考生仔细阅读并按要求提交毕业申请。

一、办理条件

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课、毕业论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具有教育部承认的专科(或以上)学历作为前置学历。外省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毕业专业笔试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毕业。

二、办理方式

申请毕业的考生可登录安徽自考考生服务平台(http://zk.ahzsks.cn),进入个人信息页面,点击毕业申请,按平台要求上传材料,等待审核(也可登录皖事通选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材料核实转报”进入)。

三、办理时间

11月27日9:00—29日17:00(周三至周五),逾期不再受理。

四、办理流程

1.考生在毕业申请页面提交信息并上传图片以后等待审核,如有问题请及时补充毕业材料。

2.(本科毕业必选)本科毕业生还需上传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学历认证部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图片。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所申请的本科学历证书将不能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数据库。若在12月15日前未能提交有效材料的视为放弃此次毕业申请。

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安徽省:https://www.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Code=ef30b7389a10497aade4a046440b8825)

3.免考英语(一)、英语(二)和计算机课程的考生需上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证书等图片。

4.免试课程必须符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2013年版)和《关于取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跨专业加考课程及部分课程调整的通知》要求,需要上传免试材料(加盖高校学籍管理或人事管理公章的学籍表或成绩合格证)图片。

5.按教育部要求,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照片需使用考生毕业前一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证件照,考生在进行毕业申请时需上传毕业证书照片,具体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请考生认真对待,若因照片不符合要求被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驳回,导致无法按时毕业,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其他说明

1.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发放时间预计在2025年3月份,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2.在我市申请毕业的考生需持有我市自考准考证且在我市取得不少于1门合格成绩;

3.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在申请时不予变更(身份证正常从15位升级到18位除外);

4.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缴纳毕业生审定费(20元/人),请于领取毕业证书时缴纳,领取地点为市教育考试院201室(屯溪区延安路55号市教育局院内);

5.自2024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审查起,统一实行网上申请,不再保留线下申请。

具体请咨询黄山市教育考试院:0559-2512968,2525950。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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