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3年上半年黄山市自考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一、办理时间:
5月23-24日交验材料,同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逾期不再办理。
二、办理地点:
黄山市教育考试院、各区县自考办、绩溪县自考办、黄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南区)。
市教育考试院:0559-2525950,黄山区:0559-8530335,
徽州区:0559-3514843,歙县:0559-6519523,
休宁县:0559-7512900,黟县:0559-5522138,
祁门县:0559-4512300,绩溪县:0563-8162085,
黄山学院:0559-2546696。
三、交验材料:
1.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审核后退还考生);
2.因自考成绩全省联网,无需携带课程合格证,但2003年前考试合格获得单科合格证的,需提供全部单科合格证;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交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
4.考生还需上交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5.申请师范类本科毕业的考生,如需免试“英语二”,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非在职教师应有:“英语二”合格成绩或其他对应替代课程方可申请毕业,英语教育专业除外;
6.免试申请必须符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2013年版),申请免试考生需交免试材料原件(证书、加盖公章的学籍表等)及复印件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申请表》。
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PETS)、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证书、英语四六级(CET)证书(或成绩单)申请免试的,无需办理免试申请,毕业时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直接申请。
四、有关要求:
1.《毕业生登记表》内的准考证号码栏须填写:全国统一准考证号(12位)。
2.《自考毕业生登记表》,须用黑色墨水填写,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3.预计2023年7月份领取毕业证书,考生凭身份证领取。
4.考生办理毕业时一定要对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并且保证其真实性;如有因信息弄虚作假造成学历无法注册,责任自负;如有信息错误,请填写《毕业生信息更正单》
5.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须缴纳毕业生审定费(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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