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考写作(一)考点:意见
《条例》规定: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意见是党政机关法定公文中的新兴文种,在机关工作中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体现出党政机构的民主作风。意见可以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可见意见作为法定文种在使用上的平等性、多用性。
作为上行文,意见可以针对某一重要问题或某一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性意见,呈报上级批准或批转;
作为下行文,是领导机关直接对重要问题发表意见,用于安排部署工作;
作为平行文,主要是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就某方面工作或问题,提出鉴定或评估意见供对方参考。
意见的写作,在基本结构上与决定、批复大体一致,内容方面与指示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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