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文县23.2次自考参考温馨提示
2023年下半年(23.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23.2次自考)将于10月28日至29日进行。为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按教育部、省、市相关要求,今年我县将使用智能安检门对考生进入考点(警戒线)进行安检,考生不可携带手机、手表、手环以及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封闭区。为便于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3年10月20日9:00至29日14:45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空白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等内容,遵守考试要求。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要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有效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考!特别提醒:电子身份证无法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请考生准备好相关文具,只能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作答,具体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规定外的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建议考生尽量选用透明笔袋装好携带的考试用品。特别强调:手机、手环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含手表)不能携带进入考点(携带的须服从考点管理,按考场座位号自主存放到考点手机存放点)。考生进入考点(或考点内的封闭区、警戒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安检、人工安检。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四)提前熟悉考点环境
兴文县23.2次自考设兴文二中和山校区考点,地址:兴文县光明大道1010号。考点周围无停车位,请考生提前了解熟悉参考考点具体地址,规划好出行路线和方式,可在考前一天,了解考点环境、入场安检流程以及考场规则等相关事项。
二、遵规守纪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考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至2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点。因考生进入考点(或考点内的封闭区、警戒区)和考场时需进行手机集中存放、接受安检、身份验证等,建议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留足存放手机、通过安检等时间,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现场工作。考生到达考点后应尽快有序入场,不要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二)遵守入场规定1.考前50分钟(上午8:10、下午13:40)考生进入考点,按路线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到达物品存放点,将规定以外的物品(背包)等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了手机、手表、手环等设备的考生先按考场座位号将手机自主存放到对应的手机存放袋,然后按路线牌指引到达安检门区域接受安检。2.考生通过安检门后,按路线牌指引达到考试区域,考生要先查看考点平面示意图,查找自己考场位置,再按指引到达考场门口。3.考前30分钟(上午8:30、下午14:00)考生到达考场外,签到、人工安检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三)严守考试纪律考试期间,考场全程录音录像,考后将进行全部视频回放倒查违纪舞弊行为。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诚信参考。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传出或带离考场。特别强调,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温馨提醒:请考生不要轻信各种兜售“试题或答案”的诈骗信息,不要轻易将身份信息、准考证号、银行账户等信息泄露给他人,如有线索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避免上当受骗!
三、考试结束有序离场
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续考。当堂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及时领回“非考试物品暂放处”的个人物品,及时取回考前存放的手机等通讯设备,注意财产安全,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预祝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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