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华东政法大学自考生办理毕业申请的通知
2023年上半年华政自考生办理毕业申请的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网址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可以登录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te.shmeea.edu.cn)提交毕业申请,或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www.shmeea.edu.cn),通过首页“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登录,点击“毕业申请”,按照流程填写有关信息。
考生在办理毕业申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服务平台的考生使用手册。如在办理过程中若遇到平台使用技术问题,可通过平台公布的在线QQ进行咨询。
二、申请时间
毕业生照片上传:6月10日-6月26日
毕业申请:6月15日-6月23日
考生在服务平台上按要求上传毕业申请材料,并继续关注审核反馈结果,如需补充材料的,请根据反馈在6月26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上传。
三、缴费
请考生提交材料前在服务平台缴纳毕业审定费50元。
四、现场确认
毕业申请预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23年7月1日,本人亲自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谢绝代办。
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服务学院221室
电话:021-62071668(自考办)
交通:轨道交通2、3、4号线中山公园站
五、申请要求
办理毕业申请的考生,须通过相应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考生必须通过本专业的论文答辩)。
六、申请所须提供的材料(请提供清晰的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1.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现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要求,2022年起,本市申请毕业的考生需要在毕业申请时提交毕业生本人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图像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该图像文件用于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见附件2)上传。如发生因上传图像文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毕业审核不通过等情形,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在线QQ(QQ号:1960278100)或者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线上咨询平台(https://zxanswer.021east.com/FreeOfCharge/ConsultationIndex?c=7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3:30-16:00)进行咨询。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所有毕业申请的考生均需在考籍平台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均需正向放置且图像清晰。
3.2002年以前通过的我校自考课程,须提供单科合格证原件。考生应于6月15日-6月23日在服务平台办理考生成绩补登手续。
4.凡有外省市转入我校课程的,考生应符合上海市转考相关规定,事先办理好考籍转入我校的手续,并提交考籍转出地自考办开具的转考介绍信和外省市的单科合格证原件(合格证上应注明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和考试时间,如有缺项应提供当地省级自考办开具的相应证明)。电子转考的考生请提供电子转考的相关证明。
5.有免考课程的考生须事先在服务平台上办理好免考申请。(免考办理具体要求请查询“华政自考网—最新通知—2023年上半年华政自考生办理免考的通知”)
6.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自考本科前置学历(专科或专科以上)的毕业证书原件、该前置学历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上的“在线验证码”验证有效期须延至2023年8月30日以便核查,注意是学历而非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若前置学历证书身份信息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的,应出具公安部门盖章确认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原件。若前置学历身份信息为登记错误,还应到原发证单位提交更正申请。
7.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前置学历的毕业成绩总表原件(如原件已归档,须由归档部门出具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处印章)或原就读高校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七、特别提示:
1.请考生仔细核对服务平台个人信息,确保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及本人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的正确。并保证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否则造成不能毕业等后果,责任自负。
2.考生须按时上传毕业申请材料,并继续关注审核反馈结果,及时补充相关材料。材料不全、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
3.“自我鉴定”内容为本人的思想品德,学习体会及工作表现,字数不少于200字。
4.考生毕业申请最终是否通过,以上海市自考办的终审意见为准。
5.考生请保持毕业申请预留手机的通讯畅通。
6.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后续请关注华东政法大学自学考试网站(hdzfzk.ecupl.edu.cn)“最新通知”栏和“华政继续教育”微信公众号。
附件1.上传毕业照片操作文档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