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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1上半年自考毕业办理时间通知

2011-05-30 10:53:30   文章来源: 北京考试报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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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上半年常规自考毕业申报将于6月8日至12日进行,应用技术教育类毕业申报也将同期进行。这是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了解到的。

  本次毕业申报时间为6月8日至12日。申报期间,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自学考试页面,再点击“网上业务办理”,进入“201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页面。登录密码为考生报名考试时使用的密码。网上申报成功的考生按照申报成功回执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提交毕业申报材料。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办毕业手续,当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期的申办。

  除毕业申报外,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剑桥金融管理证书和剑桥商务管理证书同时申办。考生申办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要提交相关申报表;申办剑桥金融管理证书和剑桥商务管理证书,要提交准考证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考生于区县初审时间分别到东城区自考办南区(原崇文区自考办)和西城区自考办北区(原西城区自考办)办理。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和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无需申报,考生毕业时自动申报相关证书。

  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自学考试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公布计划执行。年龄超过50周岁(含)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其旧课程使用时限。申报过程中,对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初审时提交成绩单。该负责人还提醒,考生一旦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就不得再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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