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自考“数字录音制作”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数字录音制作
课程代码:3385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数字录音制作”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开设的专业课之一。本课程是一门理论指导性强、实践程度高的课程。数字录音制作融合了计算机技术、音频数字化技术、、数字媒体存储技术、音频处理与编辑技术等学科知识,呈现出多学科综合交融的形态,它主要描述了数字音频信息从录制、控制、混音、记录到后期编辑的完整技术处理过程。对于学习者来说,可以深化理解数字音频的基本概念,培养其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意识。
二、课程设置的目的和要求
本课程是为了使考生能够掌握数字录音制作的专业技术知识,以适应我国数字媒体业走向专业化并与国际数字媒体业接轨的要求而设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考生能够正确理解数字录音制作主要内容,了解数字录音制作的主要设备及其特性,掌握常见数字录音制作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够在数字化视音频作品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数字录音制作”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独立本科段学生必修的专业课程。它与本专业其他课程有着密切联系,“数字音视频技术应用” 课程是本课程的基础,“数字影像制作技术”、“数字影视合成”等课程是本课程的具体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