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自考“网络艺术”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网络艺术
课程编号:3382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网络艺术”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之一。本课程是一门理论指导性强、综合程度高的课程。网络艺术是产生于数字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环境发展到一定程度下的产物,它融合了数字处理技术、现代通讯与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艺术理论与实践、媒体传播技术等学科知识,具有明显的跨学科交融的形态,它主要是通过数字图形和视音频信号在互联网上来传播的一种数字艺术表现形态。特别是在网络媒体与社会生活越来越密切的趋势下,把握网络媒体特性,研究新的艺术表现与艺术的数字化发展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课程以艺术理论、网络基础技术、媒体传播理论为主要内容,通过学习,使学生认识到,网络艺术是在特定的网络媒体环境中,艺术表现形式与技术手段密切结合所形成的一种综合性研究课题。
二、课程设置的目的和要求
本课程是为了使考生能够掌握网络艺术的专业知识,以适应我国数字媒体业走向专业化并与国际数字媒体业接轨的要求而设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考生能够正确理解网络媒体与艺术表现的基本关系,了解网络媒体的特性及对艺术发展的促进作用,掌握网络媒体艺术的基本概念、思想和方法,并能够在未来的网络化社会环境中,创作出优秀的数字艺术作品和提出创新性的媒体艺术方案。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网络艺术”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它与本专业其他课程有着密切联系,“艺术概论”、“视听语言”、“电脑艺术设计”、“网络技术基础”等课程是本课程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