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自考“世界经济贸易组织”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世界经济贸易组织
课程代码:3313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市场经济法)本科所开设的专业课之一,它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应用性极强的课程。它在国际经济法领域是一门新兴的学科。由于我国于2001年年底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故对其法律制度的教学与研究起步相应较晚。对于自学考试本科段教学而言,主要是让学生充分了解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的来源演变、基本内容、基本体系和研究方法。
二、课程设置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学科课程的教学,目的是让学生了解WTO框架下国际经贸关系的规则与争端解决,充分了解本学科的特性,为学生进一步深入研究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法律制度奠定基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考生掌握世界贸易组织法本学科的概论内容,国际贸易理论与WTO的产生、WTO的基本框架及其对外关系、WTO的基本原则。要求学生掌握WTO多边贸易的各项法律制度以及相应的程序性规则和WTO的发展与展望等内容。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世界贸易组织》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市场经济法)本科学生必修的专业课程,它与本专业的《国际贸易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和《国际经济组织法》等课程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教学中要注意与本课程互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