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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2年自考“中国司法制度”课程考试大纲

2012年07月19日    来源: 天津招考资讯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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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名称:中国司法制度

  课程代码:3267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本课程属于法律专业基础课程,内容覆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领域以及调解、仲裁、律师、公证等其他相关领域,涉及中国司法制度的历史沿革、概念特征、基本范畴,具体制度、现有问题及其完善方向,详细介绍中国司法制度的一般知识。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通过课程学习,学生能够对司法制度的一般概念、原则、具体制度等问题有整体把握,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一些法律现象,并为进一步学习各个领域的具体知识打好基础。

  课程学习过程中,要求学生要认清学习的目的和意义,要能从宏观层面把握司法制度的一般理念和原则,并能从微观层面掌握具体制度的一般知识。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是概论课程,介绍司法制度的一般常识,以为其他课程的学习提供前提。

  本课程是基础课程,需要和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课程相互参照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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