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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2年自考“民航概论”课程考试大纲

2012年07月17日    来源: 天津招考资讯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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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名称:民航概论

  课程代码:3194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

  “民航概论”是交通运输 (民航运输)、航空维修工程管理、机场管理的专业基础课。是该专业学生了解和学习民用航空知识的入门课程。通过学习民用航空概述、飞机飞行的基本原理、飞机的基本飞行性能和特殊情况下的飞行、飞机的活动环境、航行、航空通信、导航和监视、航空港……,使学生具备必要的航空知识。进一步了解民用航空的特点,并明确民用航空运输的主要职责。在保证飞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航空器、飞机的性能,完成空中交通运输任务,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即保证飞行安全第一、争取飞行正常,保证服务质量。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课程目标是使学生初步掌握民用航空的基本知识,认识到民航的作用和地位,了解民航工作的特点,从而激发学生学习航空专业的积极性。同时为所学专业的发展,打下重要的基础。其基本要求如下:

  1、了解航空及民用航空的基本组成、空中交通运输的发展趋势;

  2、理解流体力学中的基本定律及流体运动基本定律在飞行中的应用;

  3、能理解大气物理现象对航空器飞行所产生的影响,尤其要明确危险天气对飞行的影响,并初步掌握各种最低天气标准;

  4、初步掌握正确航行的基本条件、飞行、航行资料对飞行的重要性,航空地图所提供的航行数据是正确航行的基础;

  5、要掌握飞行中实际的飞行路线和预定飞行路线的差别,并能画出在风影响下的航迹和飞机位置图;

  6、初步掌握航空通信、航空导航在航空中的作用和地位,并要了解有关导航系统的基本工作情况及导航实质,并着重掌握系统所提供的导航数据(资料);

  7、理解空中交通运输中飞行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关系,要明确经济效益必须建立在飞行安全的基础上,要重视航空器飞行中的飞行性能;

  8、了解各种特殊情况的飞行,并初步掌握(从理论上)特殊情况下飞行的处理过程;

  9、基本掌握航空港的基本概念、航空港的基本组成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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