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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2年自考“心理咨询”课程考试大纲

2012年06月25日    来源: 天津招考资讯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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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名称:心理咨询

  课程代码:1145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心理咨询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选考课之一。是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其他课程基础之上为培养和提高自学应试者的心理咨询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

  心理咨询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应用性较强的课程,注重系统化和实用性,努力做到知识准确,内容通用,表述简明。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全面理解心理咨询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系统掌握心理咨询的基本流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运用咨询的方法与技能,加深对人的心理、行为的了解,提高理解他人、与他人沟通交流的能力,并能将此能力运用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

  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是:系统掌握心理咨询的内涵、发展简史、心理咨询的作用机制、对从业者的个人要求、咨询目标、咨询程序、会谈及会谈技巧、咨询关系与咨询特质、咨询效果评定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了解当今心理咨询与治疗中较有影响的几种咨询与治疗方法;并运用本课程的相关理论知识对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提出有效可行的咨询方案。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的本领,具备心理咨询的能力。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心理咨询是一门从微观角度介绍如何理解以及改变个体的学科,如果将人力资源管理的功能分为培训、绩效、研发支持三个系统。那么一方面,心理咨询给予培训极大的理论与实际操作的支持;另一方面,心理咨询从微观角度介绍与人相处的技术与艺术,又是对人力资源宏观角度业务的有力补充,而且在深入理解了微观的人际互动之后,对人力资源调配、管理的工作将会更上一个台阶。从这些意义上说,心理咨询实在是人力资源专业既基本又极具实操性的一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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