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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2年自考“著作权法”课程考试大纲

2012年06月06日    来源: 天津招考资讯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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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名称:著作权法

  课程代码:0902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所开设的专业课之一。它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课程,著作权制度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人类社会的生活密切相关。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深入了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演变过程以及相关的理论基础、典型案例,了解欧美国家的著作权制度以及我国著作权制度的现状和不足。

  二、课程设置的目的和要求

  设置本课程,为了使考生能够牢固掌握著作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础理论和相关的法规条文。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促进对智力成果的切实保护,在此基础之上,推动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考生能够掌握著作权法的理论知识,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著作权法》是知识产权必修的基础专业课程,它与专利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其他相关课程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需要法理学等基础法学理论作为学习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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