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自考“电视摄影与构图”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电视摄影与构图
课程代码:0875、4680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电视摄影与构图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视节目制作专业所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之一,它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应用性较强的课程。本课程以电视摄像画面构图、画面拍摄技巧和方法、画面视觉语言的形成、拍摄角度的选择配置、画面造型的基本要求、光线对画面形象的塑造和描绘为基本内容,对电视摄像构图艺术的基本理论作了系统的阐述,是以电视作品拍摄中的各个环节为研究对象,探究电视作品创作前期的规律、技巧及如何应用。
二、课程目的和要求
设置本课程,为了使考生能够牢固掌握电视摄像与构图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规律、技巧和应用方法,依据这些原则能够对某一电视片进行分析;能够将所学理论知识合理运用电视片拍摄中,根据具体情况拍摄出富有特色的电视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考生正确理解电视摄像与构图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规律、技巧和应用方法,掌握电视摄像与构图的学习方法及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电视摄影与构图是电视节目制作类学生必修的专业技术基础课,它与电视节目制作的许多其他课程有着密切的关系。“摄像与录像”、“电视美术与照明”是本课程的基础,并与“电视编辑”、“电视音乐音响”、“电视节目制作实践”互相衔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