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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0年7月自学考试新生照相通知

2010-05-19 12:00:21   文章来源: 北京考试报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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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报名参加7月自考的考生,要于下周进行新生照相,这是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了解到的。

  据介绍,在朝阳区报名的新生要在5月25日和26日到该区自考办照相,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至4:30。在延庆县报名的新生要在5月25日到该县自考办照相,具体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4:30。

  考生照相时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照相背景统一要求为浅蓝色,建议考生穿深色带领上衣,不要梳怪异发型。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考生要珍惜报名机会,既然报了名就要按时照相及参加考试。在今年4月自考报名中,有千余名考生未能按时照相。根据以往情况来看,未按时照相的新生多为社会零散考生,他们多因粗心或工作关系耽误了照相。报名成功的新生要记住照相时间,提前做好相应安排。

  据悉,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但没有照相的考生,将被取消注册、报考信息并退还报考费至缴费账户。考生下期参加考试要重新注册报考。按时照完相的新生要于6月25日到注册时所选择的区县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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