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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2 10:36:43   文章来源: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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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代码:A020234

  主考院校:广西师范大学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业管理专业(专科)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专门人才需要,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培养物业管理的专门人才而设置的。本专业注重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更加突出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培养目标和要求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从事物业管理及综合服务等业务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物业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现代物业管理的新成就和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物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达到二年制物业管理专科毕业程度,胜任物业管理工作。

  本专业学生通过学习物业管理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物业管理综合技能的基本训练,能够初步掌握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运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经过系统学习,学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一)掌握物业管理基本理论;

  (二)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技能;

  (三)掌握物业管理相应的政策和法规;

  (四)能较熟练地运用物业管理基本理论和技能进行物业管理工作。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计划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层次。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的基本要求,本专业共设置13门课程,总学分68学分。每门课程均采用学分计算,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含60分)以上为及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的学分,同时发给该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学完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试获得全部课程合格证书,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的考生,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属性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03707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4
 
3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4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5
18960
礼仪学
6
 
6
00176
物业管理学
6
 
7
00182
公共关系学
4
 
8
10520
社区环境建设与管理
5
 
9
01821
物业管理实务(实践)
8
 
10
05565
物业管理法规
3
 
11
00172
房地产经营管理
6
 
12
04365
物业管理财务基础
4
 
13
10521
物业管理综合技能考核
10
实践与考核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2学分,物业管理综合技能考核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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