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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参加自考口语、口译考试注意事项

2009-04-08 08:51:49   文章来源: 中国网滨海高新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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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口语、口译考试考生守则》提示天津参加自考口语、口译考试考生要注意以下问题。

  ■要在考前15分钟进入候考场。

  ■进入候考场后考生就不能随意出入了。

  ■在候考场,考生要将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备查。

  ■此后,考生将领到一份“考试成绩记录单”。考生要在“记录单”指定位置用钢笔或签字笔准确填涂个人信息。根据规定,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漏填、错填以及字迹不清造成无法辨认从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

  ■下一步监考员会带领考生进入预考场。此前,考生应将携带的文具,如圆珠笔、钢笔、书籍、笔记本、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通讯工具(手机、寻呼机要关机)电子记事本放到指定的地方。

  ■考生在预考场内阅读考卷时,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或缺损,可以向监考员举手示意更换试卷,但不允许向监考员询问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任何问题,考生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反考场纪律做相应处罚。

  ■考生由预考场到指定考场外等候期间不能擅自离开,否则按放弃考试行为处理。

  ■考生进入主考场时,须再次出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经监考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场。

  ■考生进入主考场后要将“考试成绩记录单”交给主考教师,按要求进行考试。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从指定出口处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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