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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1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办理须知

2011-05-29 09:52:35   文章来源: 沈阳招生考试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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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自考毕业或考籍转移的考生,可于2011年5月31日至6月3日到考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办理毕业或考籍转移手续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明。其中,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还须携带1份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同时携带学历认定合格证书。

  报考2011年下半年自考实践环节课程考核的考生可于2011年6月14日至17日,报考2011年10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于2011年7月5日至15日(不含公休日),通过助学单位或到指定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

  在2011年10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报名期间,考生还可以办理申请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手续。

  考生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携带准考证。其中首次报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有效身份证。

  考生办理学历认定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

  考生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和免考证明。免考证明为相关等级证书,或本人原毕业院校成绩单(或成绩单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成绩单来源单位的印章)。其中,提供国家计算机等级、公共英语等级和NIT模块证书的考生,不需上交考前学历证书。考生可以登陆  申请自考毕业或考籍转移的考生,可于2011年5月31日至6月3日到考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办理毕业或考籍转移手续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明。其中,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还须携带1份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同时携带学历认定合格证书。

  报考2011年下半年自考实践环节课程考核的考生可于2011年6月14日至17日,报考2011年10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于2011年7月5日至15日(不含公休日),通过助学单位或到指定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

  在2010年10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报名期间,考生还可以办理申请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手续。

  考生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携带准考证。其中首次报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有效身份证。

  考生办理学历认定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

  考生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和免考证明。免考证明为相关等级证书,或本人原毕业院校成绩单(或成绩单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成绩单来源单位的印章)。其中,提供国家计算机等级、公共英语等级和NIT模块证书的考生,不需上交考前学历证书。考生可以登陆点击“考生须知”详细查阅自考免考说明。

  参加2011年4月份考试的自考生均可以在上述时间内到助学单位或区、县(市)招考办领取课程成绩通知单。

  在上述工作日程中,沈阳市各区、县(市)招考每日接待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为9:00-11:30和13:30-16:30.点击“考生须知”详细查阅自考免考说明。

  参加2011年4月份考试的自考生均可以在上述时间内到助学单位或区、县(市)招考办领取课程成绩通知单。

  在上述工作日程中,沈阳市各区、县(市)招考每日接待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为9:00-11:30和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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