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2年自考社区管理(专科)专业计划
主考学校: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区管理专业(专科)是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安全文明小区,培养符合新农村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社区管理人员而设置的,注重培养自学应考者运用基本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农村社区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1、专业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使考生初步掌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在掌握社区管理等相关理论基础上,熟悉我国社区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社会工作和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的知识和能力。重点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基层政府部门、社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等岗位工作的管理人才。
2、基本要求
考生应掌握以下几方面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科学认识中国的基本国情,正确认识、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与社区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掌握社区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网络进行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具备进行社会调查和分析的基本能力,能够独立组织开展各种社区管理和服务活动
三、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相近专业同层次水平,同时根据社区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特点,在课程设置上更加突出实用性和实践性。
本专业的课程均采用学分制。每门课程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课程考试合格后,即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16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73学分,并通过相应课程的实践考核,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由主考学校副署的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四、专业证书
本专业证书包括4门课程,分别是:11954社会工作基本原理与实务、11956社会调查专题(实践)、11345文体写作、11955社区物业管理,经考核通过后,可获得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联合颁发的社区管理专业证书。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专业代码:5090639)
课程类型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公共基础课程 | 1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2 | 03707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4 | |
3 | 00018/00019 |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 | 4(含实2) | |
4 | 04302 | 新型农民文明素养 | 6 | |
核心课程 | 5 | 11954 | 社会工作基本原理与实务 | 6 |
6 | 07492 | 政策法规 | 4 | |
7 | 11345 | 文体写作 | 4 | |
8 | 11955 | 社区物业管理 | 5 | |
9 | 11956 | 社会调查专题(实践) | 6 | |
10 | 11957 | 民事调解方法与实践(实践) | 5 | |
11 | 11958 | 社区管理实务(实践) | 7 | |
12 | 11961 | 社区管理专科毕业考核 | 不计学分 | |
选修课程:考生可在右边推荐选修课程中选考,也可在浙江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所有专科专业中自主选考与本专业核心课程不同的课程,课程门数不低于4门,学分不低于20学分 | 13 | 00335 | 乡镇文化建设 | 6 |
14 | 11959 | 卫生与健康 | 5 | |
15 | 11960 | 危机管理 | 6 | |
16 | 04106 | 公共关系实务(实践) | 3 | |
总计学分 | 73 |
说明:
1、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须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考试。
2、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学员,可免修11954社会工作基本原理与实务课程;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的“初级公关员(国家五级)”资格证的学员,可免修04106公共关系实务(实践)课程;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秘书资格证书(国家五级)”的学员,可免修11345文体写作课程。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