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内蒙古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工作将于5月9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网上选课、缴费时间:5月9日9时——5月18日17时,逾期不再安排办理。
二、对象
2016年下半年起,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有专业停止接受新生报考。本次考试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对象,均为在籍考生。
三、办法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在籍考生在选课时,须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考生考试规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入刑的条款。凡网上选课、缴费成功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晓并同意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2015年之后(含2015年)未参加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须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自治区任意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指静脉信息采集和现场照相。采集照片时须设置背景为蓝色,勿添加带“年份、考试名称”的前景和带“(县、市、区)”字样的背景。
五、其他
(一)考生可在网上申请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等),凡未在网上办理报名、缴费事宜的考生,考核结果将无法记入成绩数据库。
(二)高职高专院校的考生可在网上办理校考缴费事宜。
(三)本次报名不办理免考、转考申请。申请免考、转考的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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