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辽宁自考本科法学(B 计划)专业计划
专业代码:国家030101K 省内751
主考学校:东北大学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细化落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要求,加快推进新时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养标准体系建设,坚持依法依规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制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功底、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良好的法律职业品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能够在党政机关和企业从事法律实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基本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民商法、国际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分析与解决疑难法律问题以及熟练进行信息梳理与文字材料整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将理论知识运用于相关法务工作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民商法、经济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等技能的操作方法;
3.具有处理专业法律文书拟写的基本能力;
4.具有一定跨部门法分析和解决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
5.了解法学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具有一定法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法律职业的工作需求;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学历层次及规格
(一)层次:专升本
(二)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三)学位授予条件:
我校主考的自学考试专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必须坚持与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相统一,坚持择优授予的原则。
1.自考本科毕业生在学期间通过辽宁省学位办委托省高中等教育招考办组织的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2019年及以前)、或者辽宁省高校联盟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2020年及以后),要求语种与教学大纲规定外语(英、日、俄、法)语种相同。
2.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通过答辩,成绩合格,并获得毕业证书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3.申请学士学位最迟不能超过毕业后三个月。
五、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法学(专升本)毕业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法学专业学生必需的一个实践教学环节。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独立查阅并梳理文献,分析借鉴法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得到有价值结论的能力;学生运用所学法学理论知识和方法,针对法学领域某一类问题进行识别、判断和分析的能力。同时,学生应能根据文献或摘要,准确地进行中英文翻译、简单英文交流和回答问题。通过毕业论文的写作,学生能够跟踪法学专业发展的理论前沿,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职业素养,适应法治建设和法律职业发展的需求。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3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
4 | 00247 | 国际法# | 6 | |
5 | 13702 | 国际经济法 | 6 | |
6 | 00230 | 合同法# | 5 | |
7 | 00227 | 公司法# | 4 | |
8 | 14081 | 侵权责任法 | 4 | |
9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4 | |
10 | 13749 | 环境资源法学 | 4 | |
11 | 13144 | 犯罪学# | 6 | |
12 | 13534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3 | |
13 | 00808 | 商法 | 5 | |
14 | 13969 |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 4 | |
15 | 14098 | 人格权法 | 3 | |
16 | 14392 | 物权法 | 3 | |
17 | 14850 |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 0 | |
总学分 | 70 |
说明:本专业共计17门课程,70学分。标注“#”课程为国家统考课程,课程说明及使用教材以国家公布为准。
七、课程说明及使用教材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说明及教材略)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说明及教材略)
3.英语(专升本)#(课程说明及教材略)
4.国际法#(课程说明及教材略)
5.国际经济法
课程说明:本教材主要介绍了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贸易管理与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贸易争端解决等主要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适合法学专业自学考试的学生使用。因此,推荐该教材为法学专业自学考试的使用教材。
推荐教材:《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版),《国际经济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出版,ISBN 978-7-04-050116-2。
6.合同法#(课程说明及教材略)
7.公司法#(课程说明及教材略)
8.侵权责任法
课程说明:本教材主要介绍了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损害赔偿责任、产品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等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适合法学专业自学考试的学生使用。因此,推荐该教材为法学专业自学考试的使用教材。
推荐教材:《侵权责任法》(第三版),程啸主编,法律出
版社,2021年1月出版,ISBN 978-7-5197-5177-7。
9.知识产权法#(课程说明及教材略)
10.环境资源法学
课程说明:本教材主要内容包括环境资源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权利、监督管理体制、基本法律制度、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建设法、环境资源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领域,适合法学专业自学考试的学生使用。因此,推荐该教材为法学专业自学考试的使用教材。
推荐教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四版),曹明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9月出版,ISBN 978-7-300-28520-7。
11.犯罪学#(课程说明及教材略)
12.反不正当竞争法
课程说明:本课程主要介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理论与基本制度,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重点介绍了不正当竞争的种类,包括市场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诋毁行为等;第二部分是反垄断法概述,重点介绍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对涉嫌垄断行为的查处等;
第三部分是其他法律、法规中的竞争规范。
推荐教材:《竞争法》,江帆主编,法律出版社,2019年出版,ISBN 978-7-5197-3121-2。
13.商法
课程说明:本课程主要介绍了商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商事主体,商事行为,公司法,非公司企业法,商业银行法与支付法,保险法,证券法,期货交易法,商事信托与投资基金法,破产法等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
推荐教材:《商法学》(第二版),《商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8月出版,ISBN 978-7-04-056541-6。
14.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课程说明:本教材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原则,就业促进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集体劳动关系法律制度,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原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领域。适合法学专业自学考试的学生使用。
因此,推荐该教材为法学专业自学考试的使用教材。
推荐教材:《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二版),《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8月出版,ISBN 978-7-04-050099-8。
15.人格权法
课程说明:本课程主要介绍了人格权的基本原理与基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和性自主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形象权和声音权,名誉权、信用权和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等。
推荐教材:《人格权法》,杨立新主编,法律出版社,2020年8月出版,ISBN 978-7-5197-4722-0。
16.物权法
课程说明:本课程主要介绍了物权法的基本原理与基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物权的效力,所有权的权能、限制,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所有权的特别取得,用益物权的特性、功用和类型体系,担保物权的基本法理和类型,占有的取得、效力、保护和消灭等。
推荐教材:《物权法》(第七版),梁慧星、陈华彬主编,法律出版社,2020年出版,ISBN 978-7-5197-4757-2。
八、新旧计划顶替方案
序号 | 新计划 | 原计划 | 处理方法 |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顶替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顶替 |
3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00015 | 英语(二)# | 14 | 选一顶替 |
00016 | 日语(二) | 14 | 选一顶替 | ||||
00017 | 俄语(二) | 14 | 选一顶替 | ||||
00765 | 中国简史 | 4 | 选一组顶替 | ||||
03122 | 信息技术 | 5 | |||||
01457 | 应用文写作 | 5 | |||||
4 | 00247 | 国际法# | 6 | 00247 | 国际法# | 6 | 顶替 |
5 | 13702 | 国际经济法 | 6 | 00248 | 国际金融法 | 5 | 顶替 |
6 | 00230 | 合同法# | 5 | 00249 | 国际私法# | 4 | 顶替 |
7 | 00227 | 公司法# | 4 | 00232 | 国际投资法 | 4 | 顶替 |
8 | 14081 | 侵权责任法 | 4 | 00225 | 国际贸易法 | 6 | 顶替 |
9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4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4 | 顶替 |
10 | 13749 | 环境资源法学 | 4 | 0022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4 | 顶替 |
11 | 13144 | 犯罪学# | 6 | 00259 | 公证与律师制度# | 3 | 顶替 |
12 | 13534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3 | 00253 | 国际商事仲裁 | 4 | 顶替 |
13 | 00808 | 商法 | 5 | 00252 | 国际税法 | 3 | 顶替 |
14 | 13969 |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 4 | 00255 | 国际技术转让法 | 4 | 顶替 |
15 | 14098 | 人格权法 | 3 | 05678 | 金融法# | 4 | 顶替 |
16 | 14392 | 物权法 | 3 | 00250 | 国际经济组织法 | 4 | 顶替 |
毕业考核 | 14850 |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 0 | 18518 | 国际经济法毕业论文 | 0 | 顶替 |
说明:1.顶替方案中中国简史、信息技术和应用文写作三科课程为一组顶替英语(专升本)一科课程,如考生只合格了其中一科课程,可顶替新计划中一科理论课程;如考生合格了其中两科课程,可分别顶替新计划中两科理论课程,但两种情况均要求选择顶替的新计划课程学分小于或等于原课程学分。
2.以上顶替方案中任何课程只能顶替一次,不可重复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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