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上半年申请学士学位的补充通知
为满足部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需求,我校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
一、具体申请程序及内容(除申请时间内容以外)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执行。
二、顺丰快递纸质申请材料及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时间至5月31日结束,各项电子版材料均需按要求提交到相应的指定电子邮箱。
三、由于学校召开学位授予大会时间已经临近,请各位毕业生严格按照规定日期完成申请材料的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已在3月25日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在3月31日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的,无需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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