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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东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通知

2023-03-28 15:37:58   文章来源: 东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字体:   打印
报名

各助学单位及全体考生:

一、答辩时间及形式

东北大学自学考试定于 4 月 10 日—11 日进行网络答辩,本次采取腾讯会议线上的答辩形式。

二、答辩所需材料

1.参加答辩的考生 4 月 3 日前需上报论文查重合格报告单。

2.论文电子版(论文必须有封面,封面应有专业名称、助学单位、论文题目、考生姓名、考号、指导教师姓名、论文完成时间)。

3.答辩费缴费明细截图

三、特别注意事项

1. 论文查重报告需学院认定检查系统为“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及“维普”论文检查系统,查重报告如有造假行为,一切后果考生自负。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可详见文件《关于加强东北大学自学考试论文查重工作的要求》。

2.考生答辩的论文指导教师必须与我院论文指导教师备案表内的教师相符。

四、答辩纪律要求

1.答辩考生需持身份证参加答辩,严禁考生找人代替答辩。要求考生居家或独立的工作室内,不能聚集。考生要能够熟练使用腾讯会议视频软件,答辩时要求打麦克和视频,考生自备在家答辩时用的论文材料,答辩后考生退出腾讯会议答辩室。

2.参加答辩考生要遵守答辩考场纪律,保持会场肃静,考生按照公布的答辩顺序参加答辩,答辩老师叫到准备后要确保本人的视频和音频正常使用,老师叫到名字,首先把身份证举到右胸前并介绍自己的姓名,之后报出论文题目并简单介绍展开答辩。

3.主考学校不统一组织答辩测试,由各助学单位及考生在公布答辩时间后组织考生自行测试。未按要求完成测试的考生,答辩期间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请各助学单位及考生做好答辩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及时处置各类紧急、突发事项。

五、答辩考核费汇款时间

于4月3日前收取答辩费(350 元/人)后汇款到主考学校指定账户,汇款后必须截图或拍照汇款单传给贾老师。(QQ:694344346)汇款要写明助学单位和汇款名目(即自考答辩费)。

例如:高某自考汇款8人自考辩费 ,汇款人手机号码

六、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东北大学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沈阳东北大学支行

银行账号:318146100001

备 注:答辩开高等教育学费(备注答辩费)中央非税收人统一票据。

七、邮寄地址

邮 编:110015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 89 号(教学二馆 103 室)

单 位:东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收件人:贾老师

电 话:13998379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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