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自考成绩证明办理须知
一、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未毕业的考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2、已经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办理证明,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签字的委托函和和代办人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或护照)。
二、办理时间
开具证明的时间为每周一(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点
绿洲宾馆一楼大厅,特殊情况转至办公楼305房间办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文件规定,开具成绩证明每人次收取80元。
五、其他事项
1、办理证明者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
2、成绩证明每人只限开具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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