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2023年下半年成人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根据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安排,我校2023年下半年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将于2023年9月19日开始,现将具体要求及有关须知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2021年7月至2023年7月毕业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我校为主考院校的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资格:
(一)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且其本科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可查。
(二)毕业论文(设计)符合我校有关撰写规范及要求(具体详见附件),且维普系统的查重率不超过40%。
(三)外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通过我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详见学位管理公告通过名单)。
2. 大学外语四级CET4成绩为280分及以上。
3.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成绩为60分及以上。
(四)符合《东北电力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修订)https://cae.neepu.edu.cn/cconn.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37&wbnewsid=1107》中其他条件及规定。
三、须交材料、费用及须知
(一)材料
1、成人本科毕业生
纸质材料:
(1)《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在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CET4或PETS3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通过我校学位外语考试者无须提供证明,我校直接审核。
电子版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后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并发送到邮箱:460141499@qq.com):
(4) 论文维普查重简洁报告一份(重复率不超过40%)。
(5) word格式的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一份。
(6)出具CET4或PETS3成绩单复印件的申请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照片一份。
2、我校二学历(准考证号2515开头)、高职高专(准考证号2922开头)自考本科毕业生、社会及外校自考本科毕业生
纸质材料:
(1)《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在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毕业生成绩单一份(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打印)。
(4)CET4或PETS3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通过我校学位外语考试者无须提供证明,我校直接审核。
电子版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后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并发送到邮箱:460141499@qq.com):
(5) 论文维普查重简洁报告一份(重复率不超过40%)。
(6) word格式的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一份。
(7)出具CET4或PETS3成绩单复印件的申请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照片一份。
(二)提交材料须知
1、纸质申请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详见下方受理时间)。
2、申请者应按毕业生类别提交各项申请材料,勿要混淆。
3、CET4、PETS3成绩单亦可查询及并打印,网址为:http://cjcx.neea.edu.cn/
4、申请时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本科学历、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不一致,且属正常户籍信息变更者,须向我院提交公安机关盖章的户籍信息变更证明原件,扫描后同申请材料、电子版照片一起传至指定邮箱,否则将无法受理申请。身份证号规则升位者无须提交此项材料。
5、须提交的电子版照片必须符合下面要求:
A. 蓝色背景。
B. 素颜(不可美颜)。眉毛、眼睛、耳朵必须露出,不能遮挡。双眼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不得佩戴眼镜、饰品。
C. 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在20KB至40KB之间,扩展名应为JPG。
D. 照片文件须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三)申请费标准
根据吉政办发[2006]31号文件规定,申请者须缴纳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费200元/人。
(四)缴费须知
1、申请者须通过中国邮政地址汇款方式进行缴纳。
2、汇款时须正确填写收款人信息。同时须在汇款备注栏标明“学位申请费”、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后6位(用于区分同名者)。
3、汇款完成后,须将汇款凭据复印件(原件自己保留)连同其他纸质申请材料一并邮寄至学校。
四、受理时间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
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者提交申请的时间以中国邮政EMS邮件邮戳日期为准。
(二)受理方式
采用远程方式受理,不接待来访。
五、收件、收款人名址:
单位名称:东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东北电力大学新校区
邮 编:132012
收件(或收款)人:赵睿
联系电话:0432-64807291
电子邮箱:460141499@qq.com
六、有关须知:
(一)须正确填写学位申请表。
申请者在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请表填表须知》(https://cae.neepu.edu.cn/cconn.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37&wbnewsid=1109),确保申请表内容准确、完整。
(二)申请者须于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期间登录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信息查询窗口”核对本人信息,若信息有误须及时向我院反馈。逾期未核对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其责任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三)申请者提交的论文将报送我校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2023年11月30日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其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四)成人学士学位证书预计于2024年3月在学校教务处发放,届时继续教育学院将发布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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