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招生考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告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1. 原定于3月1日至10日进行的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如期进行,全部实行远程网上报名,暂停现场相关业务办理,现场业务办理恢复时间另行公布。现场办理业务包括:无法远程网上自助完成新生注册或课程报考需要现场办理报考手续的,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监所管理等特殊专业新生注册资格的审核等业务。
2. 原定于2月21日至27日网上申请转考和原定于2月26日至28日现场办理转考确认手续的,延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3. 原定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是否延期,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我省也会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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