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自考有关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2〕18号)及我省历次《报考简章》有关实践性环节课程报考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践性环节课程范围
实践性环节课程包括实验类课程、设计类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实习类课程、其他含实践的课程等。具体包含三个部分:一是我省公布实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备注或说明为“实践环节”的课程及课程名含“(实践)”的课程;二是我省公布为“实操设计类”课程的实操部分;三是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考核、综合作业、综合实习等毕业环节的课程。
二、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报考条件
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对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课程,考生可视自身情况进行报考;对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个部分相结合的课程,考生须取得理论考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该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操设计类课程实操部分考核的报考,需按照《关于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操设计类课程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考自字〔2022〕3号)执行;凡毕业环节考核课程,考生应在取得除毕业环节考核课程之外的其他所有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
考生应严格按报考条件进行报考。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考学校将不予安排考核,且相关费用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2022年9月之后取得的实践环节课程考核成绩,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我院在毕业审核时将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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