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安排
根据《湖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凡是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毕业时间
获得我校面向社会开考主考专业及自考助学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一年内者,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学位英语
已参加湖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或已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65分及以上成绩;或自考在籍期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合格证书。
(三)课程成绩
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分(含65分),以及三门学位核心课程(具体课程见下表格)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分(含65分)。
(四)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以上(含良)。
(五)违纪情况
在籍期间未受处分,或曾受处分但考察期满已解除处分。
(六)说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第十三条(二)规定,结合我校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际情况,尚无法确定我校主考的人力资源管理、网络营销与管理、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022年7月后授予考生学士学位证书情况。
二、申请程序
(一)受理时间
每年3月和9月,具体时间请查看“通知公告”的相关通知。
(二)提交申请
凡符合申报学位条件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申报系统”,提交以下资料进行申报。
1、身份证原件。
2、自考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3、湖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成绩单(截图并打印),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截图并打印),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一张2寸蓝底纸质(3.3×4.8cm或3.5×5.3cm)标准证件照(照片背面书写姓名、身份证号、专业),纸质照片必须与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版照片一致。
5、《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评审表》(初审通过后系统内下载):双面打印,手写,并粘贴一张1寸相片(同2寸照片),请认真填写自我总结,单位意见处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也可盖就读助学点或居住社区的公章),请不要填写学校意见及以下的表格部分。
(三)纸质资料邮寄
地址:湖南大学财院校区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北栋206。
联系电话:0731-88684686。
三、领取学位证
一般为申报后七个月,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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