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一)第六章
第六章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均由本级人大产生,并对它负责,接受其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组成。
地方各级人大行使由《宪法》和《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职权。
地方各级人代会议主要内容是:
A: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B:提出和审议、表决议案;C:选举;
D:提出批评、建议、意见;E:提出罢免案;F:提出质询问;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会议内容主要是:
A:听取、审议工作报告;B:审议和通过议案;C:受理质询案;
D:决定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的任免;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设立:
A: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B: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C: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内务、财经、教科文卫等专门委员会。(根据提议可以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具有的职权有:(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决定问题须经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
A:提出和审议议案;B:审查工作报告;C:审议质询案;
D:起草法规;E:检查监督;F:调查研究;
单项选择题
1.属于民主标志的是“人民当家作主”。
2.今后我国人大的主要任务是“立法工作”。
3.不设秘书长的人大常委会是“县级人民常委会”。
4.主持选举省级人大代表的同级是“人大常委会”。
5.不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的是“县级人民代表大会”。
6.西方国家政党和议会的关系“通过议会选举来确定”。
7.目前我国乡长、镇长的任免权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8.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县级以上是5年)
9.县级以上地方人大代表提出议案时须有“10名以上代表联名”。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10.不能设法制委员会或办公室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县级人大”。
11. 罢免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力归“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12.现行《宪法》将人民公社改为乡或民族乡的时间是“1982年”。
13.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与批准权在同级“人大”。
14. 在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中候选人提名需“大会代表20人以上书面联名”。
1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成员可以担任的职务有“同级党委的成员”。
16.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方法规的前提是“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17. 县级以上地方人大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天”。
18.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行使的人事任免权中不包括“同级人民政府正职”。
19.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需先开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的人民代表大会不包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20.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法规,这些法规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21.在1996年,美国因预算问题,政府三次停止办公,这件事说明了“美国的三权分立制造成了内部权力的冲突,不利于提高效率”。
22. 我国的人民代表代表大会不论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是乡、镇的人大代表大会需召开临时人代会,应有“五分之一”代表提议。
23. 地方人大常委会委员的选举实行差额制,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当提名的候选人多于这个数时应“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取舍”。
1.可以制定地方法规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
A:省、自治区、直辖市;
B: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的;
C: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全体会议,可以列席的人员:
A:人民法院院长;
B:乡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D: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的县级以上的其他机关、团体负责人;
3.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可以提出议案的单位或个人有:
A:本级人民政府;
B:本级人代会主席团、常委会;
C:本级人代会的各专门委员会;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履行人事任免权时,人民政府领导人的候选人提名可以有:
A:本级人代会主席团或代表依组织法联合提出;
B:县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代会代表30人以上书面联名;
D: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大会代表20人以上书面联名;
E:乡、镇人代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
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内容主要有:
A: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B:审议和通过议案;C:受理质询案;
D:决定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的任免;
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的议案有以下机关提出: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B: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的各专门委员会;
C: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
D: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
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质询案它们受质询的对象是:
A:本级人民政府;B:本级人民法院;C:本级人民检察院;
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有:
A: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B: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C:常委会的工作机构;
D: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如县级人大的办公室;
E: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地区设立的工作机构;
8.5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在以下机关担任职务:
A:人民政府;B:人民法院;C:人民检察院;
9.改革开放2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加强和完善,主要表现在:
A:把直选扩大县级,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
B: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常委会;
C: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并增人大专门委员会;
D:设立乡政权,设立乡镇人大主席团;
E: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及其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
10.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的主要的区别在于:
A: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
B:法律地位不同; C:与政党的关系不同;
D:人民代表和议员的区别上;E: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同;
11.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应做好以下工作:
A: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B: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制度建设;
C: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国家监督;
D: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执法监督职权;
E: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的认识,自觉地维护国家这一根本制度;
12.县人大开会期间,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名的国家机关领导人选有:
A:县人大常委会委员;B:县人民政府县长;
C:县人民法院院长;D: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简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
第一。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统一行使权力,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中处于首要地位。
第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均由本级人大产生,并且对它负责,接受其监督。
第三。地方各级人大(省、市、县、乡)是当代中国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与全国人大一起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
论述:某直辖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将评议副市长,要求副市长向该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该消息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同的反响,有人认为,人大切实履行其监督政府的职能,这样做有利于规范政府的行为;有人认为人大“管头管脚”,不利于调动行政首长的积极性。请结合我国人大制度的理论并联系实际就此作出分析。
答:某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副市长的做法是依法行使权力的体现:
第一。从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关系看:我国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产生政府等国家机关。政府等国家机关皆对人大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地方各级人大产生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后者对前者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第二。从人大常委会职权看:地方各级人大在及其常委会有监督地方国家机关工作的职权,由人大或常委会选举产生的副市长,应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评议行政首长是实践中创造的一种具体监督形式,实践证明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
第三。联系实际:可结合有关腐败案件,说明人大监督以扼制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县级以上人代会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召集。
2.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3.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会议每“2个月”举行一次。
4. 经“1/5”代表提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代会。
5.县级以上人大每次举行预备会议时,主席团决定本次会议的“副秘书长”若干人。
6. 乡、镇人代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代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的候选人。
7. 县级人代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
8.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代会代表“3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
简述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主要有哪些?
1、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选举和罢免本级人代会主席、副主席、正副乡、镇长。
3、在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4、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5、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6、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财产和公民的私有财产,维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秩序。
7、审查、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的民政工作实施计划。
注意: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的是:
A:人民法院院长;B:人民检察院检察长;C:乡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
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E:县级以上其他机关负责人;
简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哪些?
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指定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2、行使保证法律执行,决定地方重大问题,任免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监督地方国家机关工作等职权;(主要有14项)具体有以下:
1)领导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大会议。
2)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工作的重大事项。
4)在本行政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5)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6)在本级人代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同级行政机关的副职,及有它任命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中和人民法院副院长以下,人民检察院副院长以下的有关人员。
7)在本级人代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当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正职不能担任时,决定代理人选,根据上述机关正职领导的提名,确定其所属人员。
简述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是什么?
1、会议必须由全体组成人员半数出席始得举行。
2、决定问题,须经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半数通过。
3、会议的日期、议题一般提前通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同时送交有关材料。
4、会议由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也可临时召集。
5、会议主要讨论年度工作计划,拟定草案,提出报告,研究执法检查活动,听取汇报。
6、专门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本级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列席会议,也可要求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简述我国的人民代表和西方的议员有什么不同?
1.人民代表和西方的议员在其代表的阶级基础、职权、有无特权及选举方式上具有许多重要的区别。
2.从选举方式看,西方的议员大多通过直接选举产生,我国的人民代表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因此,他们与选民关系不同。
3.人民代表和议员的阶级基础不同:
1)人民代表是人民选举出来的,选民有权直接或经过地方人大监督或撤销不称职的代表;
2)西方的议员,并不表明他代表选民,享有广泛的特权,他们代表的是不同利益集团利益;
简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级人大常委会成员,本级人民政府领导等各机关的领导人员,他们的候选人是怎样提名的?
由本级人代会主席团或代表按组织法规定联合提名。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代会代表30人以上书面联名,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大会代表20人以上联名。
2.县级人代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
3.乡镇人代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代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候选人。
4.不同选区、不同选举单位的人代会代表,可以酝酿、联合提出候选人;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提名候选人的情况。
简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有哪些?(15项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预算的执行。
2.审查、批准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3.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决定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检察长,须报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选举和罢免上级人代会代表。
4.听取和审议本级人大常委会、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和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的不适当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5.保护社会主义公有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的合法权利和少数民族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权利。
注意:可以向本级人代会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的有:
A:本级人代会会议主席团;B:本级人代会会议常委会;
C:本级人代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D:本级人民政府;
注意:省、直辖市、自治州和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A:主任;B:副主任;C:秘书长;D:委员;
注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内容主要有:
A: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B:受理和通过议案;C:决定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的任免;
D:受理质询案;E:决定本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的任免;
论述地方人大同地方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1.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地方国家机关中处于首要地位,其他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均由本级人大产生,并对它负责,接受其监督。
2.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人民法院的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本行政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计划、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由同级人大审议批准;本行政区内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由人大决定;由行政机关执行。
4.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检察院要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人大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5.在人大开会期间,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须列席会议,有代表向其提出质询,他们需做出回答。
6.当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重大人事变动,由常委会决定。
试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度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多项)
第一、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
1)人民代表大会制产生于我国人民大革命斗争中;
2)资产阶级的议会制产生于封建社会末期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
3)这两种制度代表了不同的阶级实现统治国家时采取的不同政权、组织形式。
第二、法律地位不同(与政府的关系不同)。
1)西方的议会是三权分立中的立法机关,仅行使立法权同政府是制约和分权的关系;
2)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唯一性和更高性;
第一、与政党的关系不同。
1)西方政党的职能是进行选举;
2)人民代表大会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人民代表和议员之间的区别:人民代表和西方的议员在其代表的阶级基础、职权、有无特权及选举方式上有许多重要区别。
第三、在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上不同。
1)西方的议会制,大部分采取一院制、两院制;在组织结构上西方议会有议员、议长、委员会、议会党团、工作机构、国家元首组成。
2)我国采取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常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一些工作机构组成。
论述我们为什么应怎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生活是否正常,社会主义事业能否顺利开展,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因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的认识,自觉地维护国家这一根本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本质上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但由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到政治、经济、文化一系列的制约。
2.在一些具体的民主制度、民主程序上还有一些缺陷,为此,我们必须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高人民对人民代表大会的认识。
第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执行监督职权。
1.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法律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今后,立法工作仍是人大主要任务,加强执法监督是重要任务。
第三、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国家监督。
1.要尽快完善对其他国家机关实行有效监督的有关法律和制度措施。
2.人大的监督是更具权威、更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也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体现。
第四、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制度建设;
1.提高各级人大代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审议立法水平;
2.人大要进一步提高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业化和年轻化的程度;
第五。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1.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
2.党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各级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内活动,领导人们遵守宪法和法律。
试述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哪些?
1.提出议案。
2.提出立法意见。
3.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4.起草法规和决议草案。
5.审议质询案,必要时提出报告。
6.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
7.审查政府决定、命令、规章、人大的决议案。
8.审议本级人代会主席团或本级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并提出报告。
9.对本级人大及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10.对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交付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11. 办理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等。
12. 检察监督与本委员会有关的法律、地方性法规、上级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必要时可以提出报告。
13. 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评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活动,并根据需要听取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