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08上半年自考办理毕业考生须知
一、2008年上半年毕业生登记时间:
6月2日~6月4日。
二、毕业登记的范围对象:
所报考专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考核与毕业论文)均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
三、毕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如身份证与准考证上号码不一致或姓名不一致,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说明原因,证明原件交给市考办。
2、准考证。凡是考本专业课程使用过的准考证(如有本省外市的,在其它专业考过本专业课程的)均应全部交齐。
3、两张2寸深蓝底正面彩照(头像大一些)。
4、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如有在本省外市考过的课程必须回原地打印单科合格证书)。
5、外省转入考生应提交转考材料。仅凭外省通过的单科合格证书及准考证或介绍信不能办理毕业。
6、有实践考核要求专业的考生要持有实践考核成绩单(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7、办理过免考手续的考生应提交课程免考审批表或审批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证书复印件。
8、本科资格审批表(仅指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
四、办理程序:
1、领取毕业生登记草表填写。
2、将草表及其它毕业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工作人员输入信息后打印正式毕业生登记表。考生拿到表后要认真核对表上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在右下角签名(信息有误应立即让工作人员进行更正)。经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不能更改,因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交毕业生审核费50元(含10元毕业生纪念册费用)。
5、考生将毕业生登记表带回去,自我鉴定一栏由考生个人填写,思想品德鉴定一栏,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6、填写好的毕业登记表(贴好照片,签好字)于规定时间内交回自考考务科(具体时间办理时告之)。考生不按时交表延误毕业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五、领取毕业证书时间: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