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08下半年自考毕业办理事宜
一、办理本(专)科毕业时间:2008年11月17号到2008年11月21号。(逾期不办理)
二、办理本(专)科毕业所需要的材料:
(一)专科:
注意事项:请考生填写自我鉴定后在单位鉴定栏上加盖考生单位公章。
毕业申请表一份(网上打印或到自考办领);
注意事项:在填写毕业申请表成绩时请按通过的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所有考试课程合格单;
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科:
毕业生鉴定表一份(网上打印或到自考办领);
注意事项:请考生填写自我鉴定后在单位鉴定栏上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在填写毕业申请表成绩时请按通过的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所有考试课程合格单;
4、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大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公证书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中打印学历认证(大专是本省自考毕业的不需公证)。
注意事项:(1)采用公证书的,请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准考证号、姓名、专业,证书复印件夹在公证书内。(2)采用网上打印学历认证的,请将网上查询报告的屏幕页面打印出来与证书复印件订在一起并注明准考证号、姓名、专业。
三、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不符需身份证复印件,并把准考证上的身份证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若身份证姓名与准考证姓名不符需户籍所在派出所证明。
四、请考生复印单科合格单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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