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07年自考毕业申请6月10日起办理
内容提要:天津市2007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6月10日至12日办理,考生须带齐相关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4张同底正面免冠浅蓝色背景一寸近照。 |
考生办理毕业申请手续要带齐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4张同底正面免冠浅蓝色背景一寸近照;在区县自考办领取《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以下称《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登记表》、准考证、全部课程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交回区县自考办。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交验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自考365编辑提醒,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请于6月10日至12日三天内到本人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请考生注意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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