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8自考摄影专业(专科、独本)考试计划
专业名称:摄影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2008年10月起执行)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摄影专业课程设置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层次专业的要求一致;同时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着重培养应考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摄影专业分专科、独立本科段两个层次。
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总数不少于72学分,并通过相应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在专科毕业的基础上取得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的12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总数达到70学分以上,并通过相应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达到规定要求,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按照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根据本院校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三、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摄影专业培养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或其它部门从事影视摄影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自学者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掌握党和国家的宣传政策和相关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专科要求具备美术、摄影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基本专业技能,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和创作能力,掌握摄影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影视摄影、纪录片采访、MTV拍摄、广告制作等基本训练,具备电影、电视摄影和图片摄影创作等方面基本能力,能胜任影视摄影工作的需要。独立本科段要求具备文学、艺术、美学、新闻、影视艺术与技术等方面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力;熟练掌握摄影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影视摄影、纪录片采访、MTV拍摄、广告制作等基本训练,具备电影、电视摄影和图片摄影创作等方面基本能力;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广播电视的理论前沿和技术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计算机运用能力,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
四、考试课程和学分
1、专科 专业代码:01A0507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03707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3 | |
2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
3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
4 | 1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4 | |
5 | 01188 | 影视色彩学 | 6 | |
6 | 01169 | 影视摄影技术 | 6 | |
7 | 01189 | 摄影构图 | 6 | |
8 | 04586 | 数字图像处理 | 6 | |
9 | 01190 | 艺术摄影创作 | 6 | |
10 | 01191 | 视觉心理学 | 5 | |
11 | 01192 | 静物摄影 | 6 | |
12 | 01193 | 广告影像制作 | 5 | 五选三 |
13 | 01194 | 摄影作品赏析 | 5 | |
14 | 01195 | 图片专题摄影 | 5 | |
15 | 01196 | 中外摄影史 | 5 | |
16 | 00653 | 中国新闻事业史 | 6 | |
总学分 | 72/73 |
2、独立本科段 专业代码:01B0507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3 | |
3 | 00015 | 英语㈡ | 14 | 任选一门 |
00016 | 日语㈡ | |||
00017 | 俄语㈡ | |||
4 | 01197 | 视听元素 | 6 | |
5 | 01171 | 电视摄影造型基础 | 6 | |
6 | 01199 | 电视新闻报道取材 | 5 | |
7 | 01170 | 电视画面编辑基础 | 6 | |
8 | 01172 | 数字制作技术基础 | 6 | |
9 | 01200 | 影视剧摄影创作 | 6 | |
10 | 01201 | 摄影感光材料应用原理 | 6 | |
11 | 01202 | 影视摄影 | 5 | |
12 | 01178 | 电视艺术概论 | 5 | 四选一 |
13 | 01179 | 非线性编辑 | 6 | |
14 | 01203 | 影视精品解读 | 5 | |
15 | 01204 | 电视纪录片创作 | 6 | |
10150 | 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
总学分 | 70/71 |
五、考试方式
1、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和非笔试课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方法,由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3、专科的静物摄影为非笔试课程,考生须自备数码相机,按主考学校要求进行现场拍摄作品,作品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记分。
4、专科的摄影作品赏析为非笔试课程,考生就主考学校指定的摄影作品进行评析,考试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记分。
5、本科的影视摄影为非笔试课程,考生须按主考学校要求提交一部本人独立创作的5分钟电视短片,并按要求回答有关问题。考试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记分。
6、本科的影视精品解读为非笔试课程,考生须在观看一部影视作品片断后,按主考学校要求进行解读分析。考试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记分。
7、考生可不考外语,但须在独立本科段选考课程中加考3门,总学分不低于14学分的课程。不考外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8、按照独立本科段要求通过全部课程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考学校提出撰写毕业论文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主考院校根据考生的论文选题方向为其指定指导老师。考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并进行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评定论文成绩。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的,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予毕业,补作通过的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六、专接本的规定
1、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独立本科段。
2、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独立本科段须加考:“影视摄影技术”“摄影构图”两门课程。
注:课程教材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每年公布一次,刊登在《北京考试报》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 专科公共政治课课程改革衔接(从2008年10月开始执行)
原公共课 | 三选二 | 新计划课程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含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1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程代码03706,2学分)的考试;
仅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课程代码03707,4学分)的考试。 本科公共政治课课程改革衔接(从2008年10月开始执行)
原公共课 | 新计划课程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中1门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课程代码03708,2学分)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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