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8自考新闻学专业(基础科、本科)考试计划
专业名称:新闻学专业(基础科 本科)
专业代码:基础科:01C0503 本科:01C1503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从事新闻宣传工作能力的专业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专科(基础科)基本要求:要求掌握新闻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党和政府有关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具备新闻采访、写作、编辑等业务能力。成为能够在新闻媒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科基本要求:在专科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新闻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党和政府有关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新闻采访、写作、编辑等业务能力。成为能够在新闻媒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新闻学专业分为专科(基础科)和本科。
专科(基础科)和本科课程考试水平与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相同专业本科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相一致。
凡取得专科(基础科)考试计划规定的14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3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在专科毕业的基础上,取得考试计划所规定的本科段11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61学分,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按照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主考院校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的,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予毕业,补作合格的,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专科(基础科)
专科(基础科) |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中国新闻事业史 新闻采访写作 报纸编辑 新闻学概论 英语(一) 广播新闻与电视新闻 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语文 法学概论 广告学(二) |
3
2 6 6 10 6 6 7 6 4 4 6 4 |
|
本科
本科 | |||
序号 | 课程名 | 学分 | 备注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外语(二) 新闻评论写作 外国新闻事业史 中外新闻作品研究 新闻伦理与法规 传播学概论 公共关系学 新闻事业管理 |
2 3 14 6 5 6 4 7 6 4 4 |
英、日、俄
|
毕业论文 |
四、考试方式
1.本专业所列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办法,考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4.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通过全部课程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撰写本科毕业论文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主考院校根据考生的论文选题方向为其指定论文指导教师。考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并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不及格评定论文成绩。
五、专科接考本科的规定(查看具体专业范围 点击此处)
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专科毕业生,应执行以下规定:
①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可以直接接考本专业本科。
②其他专业接考本专业本科,须加考本专业专科(基础科)的两门课程:
△新闻学概论
△新闻采访写作
六、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专科
专科 | 上一执行期 | 当前执行期 |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名称 | 学分 |
3 4 5 6 7 |
中国现代文学 新闻理论 写作 大学语文(本) 社会心理学 |
9 6 6 6 4 |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新闻学概论 英语(一) 大学语文 广告学(二) |
6 6 7 4 4 |
公共政治课课程改革衔接(从2008年10月开始执行)
原公共课 | 三选二 | 新计划课程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含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1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程代码03706,2学分)的考试;
仅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课程代码03707,4学分)的考试。
本科
本科 | 上一执行期 | 当前执行期 |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名 | 学分 | |
1 | 公共英语(英、日、俄) | 14 | 外语二(英、日、俄) | 14 | |
2 |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 | 12 | 中外新闻作品研究 | 4 | |
3 | 逻辑学 | 4 | 新闻伦理与法规 | 7 | |
4 5 |
大众传播学概论 公共关系学 广告学 古代汉语 激光照排技术(含上机) 政治学 外国文学 |
任选两门 | 8 6 4 5 10 4 6 |
传播学概论 公共关系学
|
6 4
|
公共政治课课程改革衔接(从2008年10月开始执行)
原公共课 | 新计划课程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中1门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课程代码03708,2学分)的考试。
教材的变更以北京市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网上查阅地址:
有涉及新旧考试计划课程替代的考生,请到自考办查阅北京市自考办下发的《2008年北京自考考生必读(2008年5月版)》。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