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8自考文化产业专业(独本)考试计划
专业名称:文化产业专业(独立本科段)(2008年10月起执行)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化产业独立本科段,是为了适应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和优势,培养具有文化创意产业管理与经营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管理与经营实际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的。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0学分以上,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政治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化产业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三、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在演艺、出版、博展、传媒、娱乐等领域中从事管理、策划、经纪、营销、公关等方面的应用型人才。本专业侧重“文化创意产业经纪人管理”和“会展产业管理”两个方向。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必考课9门,计53学分。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3 | |
3 | 00015 | 英语(二) | 14 三选一 | |
00016 | 日语(二) | |||
00017 | 俄语(二) | |||
4 | 04121 | 中国文化导论 | 6 | |
5 | 04122 | 文化产业与管理 | 5 | |
6 | 04123 | 外国文化导论 | 6 | |
7 | 04124 | 文化经济学 | 5 | |
8 | 04125 | 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 | 4 | |
04126 | 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实践) | 2 | ||
9 | 04127 | 文化市场与营销 | 4 | |
04128 | 文化市场与营销(实践) | 2 | ||
10 | 04133 | 地方文化资源开发与管理 | 4 | 选考4门课, 并达到17学分 以上 |
11 | 041321 | 影视美学 | 4 | |
12 | 07675 | 媒介经营与管理 | 5 | |
13 | 04134 | 文化经济概论 | 4 | |
14 | 04135 | 会展产业概论 | 4 | |
15 | 00853 | 广告学(二) | 4 | |
16 | 04140 | 知识产权概论 | 3 | |
17 | 04141 | 国际文化贸易概论 | 4 | |
10151 | 毕业论文(设计) | 不计学分 | ||
总学分 | 70 |
说明:
考生可不考外语但必须从选考课中选学14学分,且不能与规定的四门选考课重复,不考外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五、考试方式
1.实践课程由主考学校统一安排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
2.其它课程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3.全部课程通过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向市自考办提出撰写毕业论文的申请,经审查答辩后评定成绩。
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的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予毕业,补作合格的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六、专接本的规定
凡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公共政治课课程改革衔接(从2008年10月开始执行)
原公共课 | 新计划课程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中1门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课程代码03708,2学分)的考试。
教材的变更以北京市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网上查阅地址:
有涉及新旧考试计划课程替代的考生,请到自考办查阅北京市自考办下发的《2008年北京自考考生必读(2008年5月版)》。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