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8自考汉语言文学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名称: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 本科) 2008年10月起执行
专业代码:01C0501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有较好语言、文学素养和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专科(基础科)基本要求:初步了解语言、文字的基本原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好的自学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本科基本要求:在专科基础上,深入理解、掌握本专业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初步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汉语言文学专业分为专科(基础科)和本科。专科(基础科)和本科课程考试水平与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相同专业本科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相一致。凡取得专科(基础科)考试计划规定的13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0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在专科毕业的基础上,取得考试计划规定的本科段11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67学分,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按照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主考院校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的,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予毕业,补作合格的,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专科(基础科)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3 | |
2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
3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4 | |
4 | 现代汉语 | 7 | |
5 | 古代汉语 | 8 | |
6 | 文学概论(一) | 7 | |
7 |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 6 | |
8 |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 6 | |
9 |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 6 | |
10 |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 5 | |
11 | 写作(一) | 7 | |
12 | 外国文学作品选 | 6 |
本科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2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3 | |
3 | 外语(二) | 14 | 英、日、俄 |
4 | 语言学概论 | 6 | |
5 |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 7 | |
6 |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 7 | |
7 | 外国文学史 | 6 | |
8 | 汉字学概论 | 5 | |
9 | 中国现代文学史 | 6 | |
10 | 训诂学 | 5 | |
11 | 美学 | 6 | |
毕业论文 |
四、考试方式
1. 本专业所列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 考试成绩由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方法,考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4. 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通过全部课程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撰写本科毕业论文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主考院校根据考生的论文选题方向为其指定论文指导教师。考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并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评定论文成绩。
五、专科接考本科的规定(查看具体专业范围 点击此处)
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专科毕业生,应执行以下规定:
①文学类专业可以直接接考本专业本科;
②其他专业接考本专业本科,须加考本专业专科(基础科)的两门课程: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古代汉语 六、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专科(基础科)
序号 | 上一执行期 | 当前执行期 |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1 | 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 | 4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4 |
2 | 文学概论 | 6 | 文学概论(一) | 7 |
3 |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 | 12 |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 6 6 |
4 | 中国现代文学 | 9 |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 6 |
5 | 中国当代文学 | 5 |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 5 |
6 | 写作 | 6 | 写作(一) | 7 |
公共政治课课程改革衔接(从2008年10月开始执行)
原公共课 | 三选二 | 新计划课程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含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1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程代码03706,2学分)的考试;仅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课程代码03707,4学分)的考试。
本科
序号 | 上一执行期 | 当前执行期 |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1 | 公共英语(英、日、俄) | 14 | 外语二(英、日、俄) | 14 | |
2 | 中国古代文学史 | 8 |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 7 7 | |
3 | 外国文学 | 8 | 外国文学史 | 6 | |
4 | 现代汉字学 | 4 | 汉字学概论 | 5 | |
5 | 秘书学 | 5 | 中国现代文学史 | 6 | |
6 7 | 民间文学 儿童文学 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著选读 训诂学 文艺美学研究 逻辑学 |
任意二门 | 3 3 4 3 5 4 |
训诂学 美学 |
5 6 |
毕业论文 |
公共政治课课程改革衔接(从2008年10月开始执行)
原公共课 | 新计划课程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中1门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课程代码03708,2学分)的考试。
教材的变更以北京市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网上查阅地址:有涉及新旧考试计划课程替代的考生,请到自考办查阅北京市自考办下发的《2008年北京自考考生必读(2008年5月版)》。网上购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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