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自考委员会关于开考旅游管理专业(本)的通知
各市(州、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把我省建成旅游大省、把旅游业培育和发展为支柱产业的战略部署,努力为做大做强我省旅游支柱产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2007年下半年在我省开考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由省考委制定并报请全国考办,全国考委办函[2007]70号文件批复同意执行。
开考工作在省考委和省招生考试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考委负责确定(组织编写)和供应大纲、教材等学习媒体,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等分,颁发课程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
二、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由贵州民族学院担任,主考学校在省考委的领导下负责有关课程大纲的拟定、教材的推荐,参与命题、评卷工作,负责实践环节的考核、毕业证书副署等。
三、凡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均可报考本专业。
四、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月、4月、10月,首次开考时间为2007年10月。
五、经过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者,由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凡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该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贵州民族学院副署。同时,其专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可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5[325]号文件执行。
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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