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自学考试开考音乐教育(专)专业
经全国考委研究,同意青海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音乐教育专业(专科),开考计划中凡课程名称、学分与全国统考课程相同者,必须使用全国考委组编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教材,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同意青海省遴选青海师范大学为该专业的主考学校。
全国考委要求充分发挥主考学校的作用,切实贯彻“教考职责分离”的原则,以保证质量。
中国教育考试网
自考365编辑从青海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中心获悉,在多年的自考工作中,青海省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各级招办工作井井有条,考籍管理十分细致。评审组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指标体系,认为我省的自学考试工作达到了国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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