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统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07年起执行)
北京自考统计专业(专科 专业代码 01A0214)考试计划(2007年起执行)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国家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既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也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计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相应专业的水平相一致。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会计和统计核算方面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政治思想方面,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学习和掌握系统的经济核理论、方法和实务知识,并具有相关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知识。可以比较熟练地运用统计和会计核算的方法参与各项经济管理活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事务处理以及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决策等实际工作能力。
在身体素质方面,要求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本专业及相关工作的体质。
三、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大学专科层次。本专业共设置16门课程,每门课程按专科的结业水平进行考试。各门课采取学分制。应考者每门课考试合格后,发单科合格证书。凡取得本专业规定的16门课程合格成绩,学分累计达到75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1 |
000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3 |
2 |
00002 |
邓小评理论概论 |
3 |
3 |
00003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2 |
4 |
00009 |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
6 |
5 |
00020 |
高等数学(一) |
6 |
6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7 |
1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4 |
8 |
00048 |
财政与金融 |
5 |
9 |
00067 |
6 | |
10 |
00042 |
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 |
7 |
11 |
00041 |
基础会计学 |
5 |
12 |
00206 |
国民经济核算原理 |
6 |
13 |
00045 |
企业经济统计学 |
6 |
14 |
00209 |
社会经济调查方法应用 |
4 |
15 |
00251 |
统计法规概论 |
4 |
16 |
10004 |
统计调查分析报告 |
4 |
总学分 |
75 |
五、考试方式
1. 本专业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统计调查分析报告外,均采用笔试方法,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 在理论课程考试结束后,学员要撰写统计分析报告。撰写报告必须在主考学校指定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辅导教师指导下按规定的专题进行。要求做到主题思想明确,观点与材料统一,文字不少于3000字。由主考学校负责进行考核,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分。
六、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2006年以后各专业不再统一“五年调整一次”,将按照全国考办的要求和北京市具体情况及专业知识结构情况不定期分别进行调整。每调整一次即为该专业心得执行期。
当前执行期调整的课程只能与上一执行期衔接。
专科 |
上一执行期 |
当前执行期 |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名称 |
学分 |
1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4 |
统计法规概论 |
4 |
2 |
大学语文(专) |
4 |
大学语文 |
4 |
教材的变更将以北京市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
有涉及新旧考试计划课程替代的考生,请到自考办查阅北京市自考办下发的《2006-2007自学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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