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会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07年起执行)
北京自考会计专业(专科 专业代码 01A0203)考试计划(2007年起执行)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能胜任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系统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基本技能。熟悉相关的财经政策和法规,具有熟练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分析工作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课程考试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同专业专科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相一致。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17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81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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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培养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高等数学(一) 大学语文 计算机应用基础 基础会计学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英语(一)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级财务会计 成本会计 财务管理学 管理会计(一) 中国税制 企业管理概论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
3 2 6 6 4 4 5 6 7 4 8 5 6 6 4 5 4 |
含时事 选考一门 |
四、考试方式
1. 本专业所列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 考试成绩由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方法,考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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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大学语文(专) 财政与金融 基础英语 经济法概论 应用统计 国家税收(注会方向) 管理会计 财务管理 财务会计(本专业) 审计学(注会方向) |
4 5 6 5 5 6 5 6 12 4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大学语文 中国税制 英语(一)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管理会计(一) 财务管理学 中级财务会计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
4 4 7 4 6 6 6 8 4 |
教材的变更将以北京市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
有涉及新旧考试计划课程替代的考生,请到自考办查阅北京市自考办下发的《2006-2007自学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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