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饭店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07年起执行)
北京自考饭店管理专业(专科 专业代码 01A0208)考试计划(2007年起执行)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能从事饭店经营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饭店经济与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课程考试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同专业专科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相一致。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18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87学分,毕业实习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饭店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
考试课程 |
学分 |
备注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大学语文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中外民俗 旅游学概论 管理学基础 旅游经济学 英语(二) 英语听说 旅游法规 旅游与饭店会计 市场营销学 饭店管理概论 饭店餐饮管理 饭店前厅与客房管理 |
3 3 2 6 4 4 4 4 4 5 14 6 4 6 5 5 4 4 |
含时事 |
毕业实习 |
说明:
毕业实习为3个月,并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
四、考试方式
1. 本专业所列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 考试成绩由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方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4. 在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修完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参加毕业实习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参加实习,并写出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按照优、良、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序号 |
上一执行期 |
当前执行期 |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名称 | |
1
2 3 4 5 6 7 8 9 10 |
6 4 8 6 3 4 3 4 4 4 6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大学语文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英语(二) 中外民俗 市场营销学 饭店管理概论 饭店餐饮管理 饭店前厅与客房管理 旅游与饭店会计 |
*教材的变更将以北京市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
有涉及新旧考试计划课程替代的考生,请到自考办查阅北京市自考办下发的《2006-2007自学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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